南川府发〔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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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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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5月17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17日印发《关于区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的评议意见》(南川人发〔2018〕9号)。评议意见指出,我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办园条件较差,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附设幼儿园无专任教师编制,非在编教师整体待遇偏低,素质不高,流动性大。为全面贯彻文件精神,确保南川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突出公益普惠,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整合优质资源、联合办园机制,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需求。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幼儿园。
????1.根据全区城镇化、产业化和人口分布特点,编制《南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在城区和中心集镇科学合理布设新的园点。(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教委)
????2.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使用办法》,促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
????(二)多措并举,提高公办园占比。
????1.规划部门将幼儿园专项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拟供应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要求,规划好与小区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纳入拟供应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探索建立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不足经费补偿机制,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入园需求。(责任单位:区规划局)
????2.国土房管部门根据规划条件,在土地供应前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供地方式、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标准、建设责任主体、建设时序、住宅项目预售条件、移交义务以及产权归属教育行政部门等在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将上述内容载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小区住宅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需同步竣工验收。分期开发的住宅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与第一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凡在土地出让竞买须知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需配套建设幼儿园并无偿移交区教委的,项目建设业主应自竣工验收合格起3个月内,将幼儿园的土地、所有建(构)筑物及资产、建设资料无偿移交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3.启动半溪口幼儿园等新建幼儿园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改扩建示范幼儿园、隆化三小、民主、石墙、双溪等城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逐步增加城区和乡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教委)
????4.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附属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中央编办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要求实施事业单位登记。(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教委)
????5.对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开展摸底工作,进行财产核算,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回收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办民营普惠幼儿园。(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办、区国土房管局、区教委及相关部门)
????6.抓紧进行隆化职中幼儿园内部装饰、景观绿化和设施设备采购等,确保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教委)
????7.利用原武警中队及原看守所闲置办公场所改建后办成公办幼儿园,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教委、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管理,增强联动协作合力。
????1.建立完善“政府宏观统筹、部门科学管理、乡镇(街道)配合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金融办、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综治办、区扶贫办、区妇联、区残联、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区消防支队、各乡镇及街道)
????2.完善评估体系,加大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实施幼儿园年度检查、等级动态核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学籍信息管理、办园信息公示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3.出台《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加强示范引领;加强教育教研,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责任单位:区教委)
????4.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食品卫生与传染病预防、周边环境整治、无证幼儿园清理等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查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兴趣班培训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综治办、区食品药监分局、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
????5.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建设、财政投入、安全稳定、食品卫生、队伍建设等作为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列入区政府年度考核,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等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教委)?
????(四)加大政府投入,推进普及普惠发展。
????1.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投入,加大区级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力度,保障用于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民办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2.改建维修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农村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按当地适龄幼儿需求适时恢复村园招生,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扩建部分中心集镇幼儿园,增加幼儿园活动室和丰富户外活动场地,满足幼儿在园活动需求;改扩建部分城区幼儿园,消除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
????3.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幼儿、留守幼儿等特殊群体幼儿资助体系,精准落实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加大普惠幼儿园奖补力度,加强特殊群体幼儿资助关爱。(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扶贫办)
????(五)逐步配备,整体打造师资队伍。
????1.合理核定南川区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招聘一批学前教育专业教师,通过内部调剂、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补充一批学前教师,逐步按照国家标准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参照公办幼儿园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各类人员。(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2.进一步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制定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保健人员培训等,教师全员培训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3.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在教师培训、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教委)
????4.完善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出台《南川区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教师负责任程度民意调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责任制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南川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做到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南川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及本次整改工作纳入党政经济社会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区政府督查室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滞后、影响市级考核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
????(四)强化工作成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南川府发〔2018〕14号)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2018年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南川府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抓重点、促落实、保进度、突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评议意见整改事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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